土地原本應是作為生產或居住使用的功能,如今卻成為投資賺錢的工具,尤其公有土地乃全民所有,除充分發揮土地原有功能與公益性外,更應避免土地投機炒作。過去政府強調公有土地只租不售,其目的不只是土地應長期經營且增值為政府所有,同時也降低生產與居住成本。如今A7土地(不論產專區或合宜住宅)均透過大筆土地標售由少數大財團取得,再由取得土地的財團開發出售,如此模式是否有檢討改善空間?! Tags: 12 comments 122 likes 0 shares Share this: 張金鶚 About author not provided 29658 followers 29023 likes "http://www.realestate.com.tw/" View all posts